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关于2024年10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 2024-10-09 浏览量:3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10月份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09日-202410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8-6583704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通讯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73号

编:1230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对辽宁欣茂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钢管杆、铁塔、铁附件4000吨、3万基水泥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阜环开审〔2024〕12号.doc

20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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