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4-12-13 浏览量:0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3日20241219

联系电话:0418-6360797

 真:0418-636079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政务服务中心

 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伊吗图镇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伊吗图镇干沟子村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伊吗图镇人民政府

辽宁欧拉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车间1座(包括加药间、风机房、控制室、除臭间、污泥脱水间、污泥暂存间)、库房1座、一般固废间1座、危险废物暂存点1座等相关附属设施,该项目建成后处理废水能力为500t/a。总投资273.49万元,环保投资273.49万元。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格栅、提升泵房、调节池、生化反应罐、一体化污水处理车间、污泥脱水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格栅井、调节池、缺氧池池体密闭,并对密闭格栅井、调节池、缺氧池池体、污水处理车间地上池(后缺氧池、MBR膜池、污泥池等)所在空间废气进行微负压收集(收集效率80%),经收集后通过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物除臭更换水。生活污水和生物除臭更换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格栅+调节池+缺氧池+后缺氧池+生化好氧(罐)+MBR膜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方案)处理后的污水排至兰家街河,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栅渣、脱水污泥、MBR膜、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监测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栅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脱水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MBR膜厂家回收;废包装物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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