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4-12-12 浏览量:0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太平区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12月12日-202412月25(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659500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3号

 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矿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太平区

阜新矿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阜新市太平区孙家湾街道大李家洼子海新路路南,占地面积220927m2,建筑面积37889m2。总投资2400万元,环保投资249万元人民币。本建设项目主要生产矿山支架及矿用刮板等,属于新型矿山装备材料。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

1、大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房产生的漆雾(颗粒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喷漆废气处理装置RTO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联合厂房焊接产生的颗粒物,模锻车间抛丸过程产生颗粒物,熔覆车间焊接产生的颗粒物,减速箱检修车间柴油清洗、齿轮油放尽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食堂废气及危废贮存库废气等。(1)喷漆房内设置一套过滤棉过滤系统对漆雾(颗粒物)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与调漆、晾干等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合并进入RTO装置(二室)进行处理,最终通过DA001排气筒(20m高)排放。

(2)模锻车间抛丸工序采用一体型抛丸清理机,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去除效率99%,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3)熔覆车间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85%)后经袋式除尘器(去除效率99%)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4)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专用烟道排出。

2、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模锻车间淬火废水、热处理车间淬火废水,暂存于集水池中,定期洒水抑尘,不外排、千斤顶清洗车间清洗废水、模锻车间排放的电炉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均排入化粪池(150m3)处理等。

3、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设备设置在建筑物内;在固定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设备维护,杜绝因设备非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1)项目产生的氧化皮、边角料、焊渣、布袋除尘收集尘、废布袋等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综合利用。

2)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乳化液、漆渣、废漆桶、废稀释剂桶、沾有涂料或溶剂的抹布和手套、废过滤棉、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清洗油等,由各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由专职人员收集、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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