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4-11-27 浏览量:0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1127日-2024123

联系电话:0418-7723228

 真:0418-7733235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丹霍路39号

 123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辽宁荣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硅砂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政通街52号

辽宁荣源实业有限公司

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总占地面积为21485.93m2生产车间内布设烘干砂生产线2条、焙烧砂生产线1条以及覆膜砂生产线4条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和环保设施,建成后年加工40万硅砂。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64.6万元,占总投资的3.23%。

大气:1、原料卸料、堆存、包装、运输扬尘,要求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自然沉降;运输扬尘要求地面进行硬化,定期进行清扫、洒水抑尘。2、投料粉尘 、烘干及燃烧废气、焙烧及燃烧废气,投料工序位于全封闭车间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重力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烘干及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由重力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焙烧及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由重力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需满足标准后,共同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3、加热燃烧、加热、混合、冷却、振动废气,加热燃烧、加热、混合、冷却、振动废气经管道收集,由重力除尘+布袋除尘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需满足相关浓度限值后,共同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4、储罐呼吸粉尘,烘干砂储罐罐顶呼吸孔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需满足限值后,由罐顶出口(1#-5#排放(离地高度15m)焙烧储罐罐顶呼吸孔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需满足相关浓度限值后,由罐顶出口(6#排放(离地高度15m)5、食堂油烟 ,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需满足标准后,引至屋顶专用排烟道排放。6、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车间外无组织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1标准废水:冷却用水在防渗循环水池内循环,项目采用间接冷却法,冷却用水在管路内循环流动,不外排;试剂稀释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降尘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生活食堂污水防渗隔油池+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管网入远洋水务(彰武)有限公司。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隔声、减振、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固体废物废包装收集暂存固废暂存间40m2外售除尘灰、降尘灰暂存在生产车间一般固废区内,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按照环评要求定期更换)、废油抹布手套机油、废油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20),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土壤: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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