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1-23 浏览量:140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全市实际,以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试点、排污许可现场核查、企业自行监测管理等工作为“小切口”,持续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提升“大纵深”。
一是以先行试点为“切入点”,提升环境保护税征管质效。主管市长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组织财政、环保、税务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出台《阜新市税务环保联合推进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环保税涉税信息共享及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配套政策。2022年以来,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面向第一批试点10家火电、化工、水泥、铸造行业的重点排污企业,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环境税征收辅导与培训。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及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先后多次派人现场指导,带领沈阳、葫芦岛等市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来阜,以“现场会”形式学习交流经验。
二是以排污许可为“突破口”,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专家面对面对生态环境管理和审批人员进行技术帮扶和授课答疑,深入重点企业现场,认真梳理排污口设置规范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联网运行等环保要求。新邱区分局按照“双一百”工作要求,针对污染物类别、排放标准、排放量核算等重点内容开展企业现场审核,严格把关、严查问题、严肃整改,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通过“一证式”监管和深度衔接融合,推动形成环评、环统、监测、执法与排污许可的联动机制,打通有效支撑“环评—许可—执法”的技术环节。
三是以自行监测为“主抓手”,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效率。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自证守法的重要依据,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高新区分局制作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告知函,在现场执法过程中,提前告知企业自行监测的项目、种类、频次及时限,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政策法规宣贯,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新邱分局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按季度予以通报,反馈共性问题清单和环境管理台账模板,要求企业规范环境管理制度,帮助辖区企业对照自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发现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为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从而帮助企业规范环境管理行为。
下一步,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加强联合联动,着力构建“源头把控、过程管理、事后监管”的全闭环管理模式,“以点带面”精准实现环境治理体系的纵深提升,为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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