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5-12 浏览量: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吴博闻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LN202105020050 | 阜蒙县泡子镇车家屯村牧原集团阜新六厂2017年占耕地而建,距居民区500米,异味扰民,以用粪水给村民浇地为借口,污染耕地,污染地下水,且使用地下水和火碱冲刷猪舍,导致水位下降。 | 阜新市 | 大气,水 | 该企业为辽宁阜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阜新六场生猪养殖项目),主要经营范围为生猪养殖及销售,出栏能力10万头/年育肥猪。该企业设施占用集体土地31.4922公顷(全部为旱地)进行备案,备案有效期5年。本项目原设计分两期建设,企业二期未建设,已舍弃,现一期处于正常生产养殖状态,一期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实际存栏能力5万头,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在此范围内无居民居住。 2021年5月3日,经阜蒙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养殖状态。企业养殖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职工如厕冲洗、洗浴等环节,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养殖过程中的猪的排泄(猪尿)、猪舍定期清圈废水等。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在收集池混合后先经固液分离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干粪送至沼渣暂存场堆肥、晾晒处理后统一收集外售,分离出的废水排入盖泻湖沼气池厌氧发酵后暂存于密闭的沼液储存池中,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在每年的4月及10月施肥季节两次作为沼液肥通过支农管网在田间以喷灌的方式对农田进行施肥,企业与泡子镇车家屯村委会签订了《沼液综合利用协议》,合同期限自2017年4月5日至2026年4月5日,车家屯村委会对牧原六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沼液进行综合还田利用提供施肥农田共2000亩,实际还田土地约1000亩。今年4月初,牧原六场已对沼液进行还田。发酵后的还田沼液确有气味,属正常情况。 企业员工进入猪舍前使用烧碱和石灰配制成的溶液进行洗手,沾脚消毒后才能进入猪舍,符合畜禽畜舍消毒操作技术规程。随后利用高压清洗机使用清水对猪舍进行冲刷,烧碱和石灰成分随后与猪的排泄物一起进入盖泻湖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该企业有两眼井,通过2020年5月-2021年5月水表计算,企业年取水量(7.04万立米)小于年审批取水量(13.2万立米),不会导致周边水位下降。 阜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委托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监测方案于2021年3月5日至3月6日对阜新六场(一区)生猪养殖项目土壤(包括:场区范围内污水处理区临近猪舍一侧区域、场区范围内固粪处理区临近猪舍一侧区域、场区范围外农田灌溉区域)、地下水(场区上下游及场区水井)、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数值符合相关标准。 县生态环境局已委托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周边村屯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数值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阜蒙县泡子镇政府将及相关部门将加强对阜新牧原六场沼液肥还田施肥监管。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执行。 | 办结 | 无 |
2 | X2LN202105020049 | 阜蒙县卧凤沟乡大阪林场近千亩皂角林地内被种植玉米。 | 阜新市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2021年5月3日阜蒙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后发现,举报地块位于阜蒙县卧凤沟乡。该地权属为国有阜蒙县大板林场赵家工区。举报地块共分为两个现场,面积共计439亩,现场内均种植皂角树,权属人为国有阜蒙县大板林场。现场1位于卧凤沟赵家工区32林班3、4小班内(森林类别:商品林),大板林场于2018年造林73亩,栽植树种为皂角。该地于2020年间种玉米,玉米权属人为王立新。现场2位于卧凤沟赵家工区32林班5小班(森林类别:商品林),树种为皂角,面积366亩。该地于2020年间种草苜蓿,草苜蓿权属人为国有阜蒙县大板林场。现场内不存在毁林现象。 | 基本属实 | 王*新的行为违反其与国有大板林场签订《合作协议》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林间可以间种作物,种植矮作物可间种3米。国有阜蒙县大板林场根据《合作协议》第二条第八款之规定,因王*新未按照协议之规定进行作业向其下达《解除协议告知书》解除合同,收回林地,终止管护协议。 | 办结 | 无 |
3 | D2LN202105020038 | 细河区中华路恺莱酒店和星程酒店距离居民区不足10米, 30多台空调外挂机噪声扰民。 | 阜新市 | 噪音 |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细河区恺徕酒店、星程酒店”实为同一酒店,原名为“恺徕酒店”,现名为“星程酒店”。2020年7月15日开始营业,共有客房72间,累计安装普通挂式1.5匹空调70台,外挂机均安装在酒店北侧。其中,二楼外挂机28台,三楼外挂机29台,四楼外挂机13台。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距离居民区不足10米”问题属实,区住建局调阅星程宾馆房产土地等相关证件后,核实该建筑物符合城市建设规划。 针对“空调外挂机噪声扰民”问题,5月4日细河区政府委托阜新浩城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在4月24日检测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再次对该酒店空调外挂机实施噪声检测。经昼夜两次对星程酒店北侧局北小区16号楼101室、105室,34号楼407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 | 部分属实 | 无 | 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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