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9-16 浏览量:297 来源: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兴达烧结砖厂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兴达烧结砖厂将《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兴达烧结砖厂建设利用煤矸石粉煤灰隧道窑年产1.2亿块烧结砖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附件1)及验收组意见(附件2)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自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0月21日。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兴达烧结砖厂对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解释。
附件1 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兴达烧结砖厂建设利用煤矸石粉煤灰隧道窑年产1.2亿块烧结砖项目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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