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7-27 浏览量:15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及转运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5〕66号)要求,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对辽宁省阜新市金帆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贮存库进行了现场核实,同意该企业在阜新地区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该企业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有不同意见,请在2026年8月4日前以电话、信函、信访等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18-6325188
联系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附件:
阜新市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辽宁省阜新市金帆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丽
集中贮存库地址: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塔新路中段太平高科技园区(原阜矿集团烧结砖厂院内)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31含铅废物 900-052-31
暂存能力:2000吨/年
主办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编:123000 Email:fxhbjzw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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