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五批)

日期: 2026-06-12 浏览量:0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阜新市交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该批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五批2026年6月12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LN202606010047

阜新县招束沟镇拉各拉村兴隆洼屯,有人砍伐村口东南侧22亩防护林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阜新县林草局主办,阜新县招树沟镇政府协办,经查:
1.反映地块位于阜新县招束沟镇拉各拉村兴隆洼屯九组河套西侧。2021年12月27日,该村村民承包该处林地。2022年3月,该村民在未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承包林地内的杨树。
2.2022年4月,该村民已在该地块完成更新造林,树种为杨树和柳树。目前,苗木保存率达到80%以上,生长状况总体良好。

属实

对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阜新县林草局于2026年6月2日对该村民未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行为进行立案,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阶段性办结

2

D3LN202606010007

阜新县东梁镇南梁村的生活垃圾均被倾倒在村西北一大坑内,渗滤液污染地下水,村民井水有异味。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主办,阜新县水利局、卫健局、住建局、东梁镇政府协办。经查:
1.该村共有8个村民小组,有农户545户,共设有13个垃圾池,雇佣1个垃圾清运队伍,做到及时清理、清运,满足日常垃圾清运工作。该村已于2004年接入城市供水管网,水质、水量均能满足要求。
2.反映地点位于阜新县东梁镇南梁村西北侧山坡,为一处废弃采坑,面积约25亩、深度约6米。坑内南侧存有生活垃圾,约50立方米,为该村村民自行倾倒所致。坑内有两处积水,积水与垃圾堆最近距离约5米,无接触。坑体周边500米范围内无住户,无饮用水水源井。
3.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6年6月2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坑内积水11项指标开展检测,结果表明,除COD、BOD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初步判断,积水为雨水,并非垃圾渗滤液。
4.针对反映的井水有异味问题,阜新县卫健局于2026年6月2日对东梁镇南梁村东、西、南、北、中5个点位,抽取5户居民院内井水采集水样,开展水质检测,6月2日出具检测结果,嗅和味不能满足《生活饮用水饮用标准》(GB5479-2022)要求,不建议居民饮用。

部分属实

将垃圾按期清运完毕。

1.东梁镇政府正在对坑内垃圾进行清理,计划6月18日前全部运至垃圾中转站。
2.南梁村委会引导群众规范垃圾堆放,加强日常巡查,严防问题反弹。

阶段性办结

3

D3LN202606010010

阜新县东梁镇双山保村,村委会将垃圾倾倒在双山东侧。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主办,阜新市住建局、阜新县东梁镇政府协办。经查:
1.反映地点位于阜新县东梁镇双山堡村,是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手续齐全。该填埋场共设2个填埋区,一个填埋某企业固化飞灰,另一个填埋生活垃圾(目前尚未使用)。未发现村委会将垃圾倾倒在双山东侧的行为。
2.按照环评要求,该企业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转运的固化飞灰进行检测。经对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标准核查,1月-5月检测结果均达标。

部分属实

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维。

1.阜新市住建局强化对垃圾填埋场日常巡察、台账监管,确保规范化填埋。
2.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监管,压实运营单位环保主体责任。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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