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四批)

日期: 2026-06-11 浏览量:2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阜新市交办第二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该批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四批2026年6月1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LN202605310097

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金家洼子村2组,沈阳禾丰牧业洗消中心未经审批报备,盗采地下水;2021年,该厂储存污水的罐体破裂,大量污水直排一年。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新邱区农业农村局、新邱生态环境分局主办。经查:
1.反映的沈阳禾丰牧业洗消中心隶属于阜新禾丰农牧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开始施工建设,2023年4月投入使用(按规定无需办理环评),专门用于公司内部职工日常所用蔬菜、水果和生活用品消毒杀菌。
2.该洗消中心有自备水井1眼,未经许可审批。
3.该洗消中心附近没有污水管网,产生的废水经管路排至院内地下储罐暂存,每15天左右将罐内污水通过罐车转运至阜新蒙古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年处理量约1000吨,水质能够满足阜新蒙古贞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2022年6月,因连续暴雨天气导致储水罐进水口处坍塌,3日内建设单位对储水罐更换完毕。此时段处于建设期,罐内仅有雨水及生活污水,未发现大量污水直排一年的情况。

部分属实

1.违法行为查处到位,企业补办取水手续。
2.企业污水规范转运处置

1.新邱区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5月11日向该公司依法下达了《关于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通知》,责令企业立即补办取水审批手续。目前,企业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2.新邱区农业农村局将对盗采地下水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追缴水资源费。
2.新邱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污水规范转运处置。

阶段性办结

2

X3LN202605310100

2015年至2021年,阜新市彰武县山子村旺兴矿业破坏土地200余亩,林地15亩,盗采矿山资源。

阜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彰武县五峰镇政府主办,彰武县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协办。经查:
1.彰武旺兴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前身为彰武县五峰镇前甸子碎石加工厂(采矿许可证为2005年7月颁发,后历经多次延续直至2016年12月),共有3个采区,矿区面积为172.9亩,均为露天开采。彰武旺兴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5月4日—2021年10月31日,2021年11月至今停产。
2.彰武县自然资源局于2011年5月发现原五峰镇前甸子碎石加工厂超采区开采破坏土地30亩,2011年已对其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已结案。
3.彰武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8月发现旺兴公司存在无证开采行为,盗采石料17480.6立方米(27亩),并于2022年8月29日对其进行立案处罚,已结案。
4.彰武县林草局依据现场采矿痕迹,旺兴矿业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破坏林地行为,破坏面积2.1亩,现植被已恢复。

部分属实

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植被恢复到位。

1.彰武县林草局针对破坏林地行为依法查处。
2.五峰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辖区内自然资源巡查、抽查,发现问题后上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阶段性办结

3

D3LN202605310015

阜新市阜新县务欢池镇东村一养殖场产生异味。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阜新县农业农村局主办,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务欢池镇政府协办。经查:
1.反映的养殖场为生猪养殖场,设计存栏2000头、出栏3500头,已配套建设污水池及固液分离机1套。
2.现场检查未发现粪污随意堆放的情况。粪污进入污水池,经固液分离后,固体粪污外售,液态粪污经发酵后还田施肥,场区略有异味。2026年5月23日,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养殖场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限值要求。

属实

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异味产生,严防粪污直排环境。

1.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已于2026年5月24日对其未取得环评登记擅自投产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企业于2026年5月26日补办了环评备案登记及排污许可登记。
2.企业定期喷洒除臭剂,降低异味影响。
3.阜新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监管工作。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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