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九批)

日期: 2026-06-06 浏览量: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阜新市交办第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该批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九批2026年6月6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LN202605260077

阜新市彰武县哈尔套镇后两家子村前两家子屯,有人毁坏林地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彰武县林草局主办,哈尔套镇政府协办。经查:
共发现2起该村村民在后两家子村国有林场林地内违法开垦林地行为。一是2024年在该村松树地间种青储,无毁坏树木情形,彰武县林草局已于2025年4月23日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5年已停止种植行为,由于承包手续存在争议,目前当事人已向彰武县法院提起诉讼。二是2023年在该村前两家子屯北沟开垦林地用于种植玉米。彰武县林草局于2026年5月21日对哈尔套镇后两家子村民委员会下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目前,该地块已停止耕种行为并已栽植樟子松树苗,成活率80%。

属实

依法依规查处到位,限时整改到位。

彰武县林草局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判决结果,同时加大巡查频次,严禁违法开垦林地行为。

阶段性办结

2

D3LN202605260072

阜新市彰武县工业园区辽宁中泰景观陶业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属于不规范的两段式,在分水时向炉体、原料内存在渗透,脱硫塔不具备脱硫功能,产生异味。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主办,阜新彰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彰武县工信局协办。经查:
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正常生产,建有1台两段式煤气发生炉,经县工信局确定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未发现分水时向炉体、原料渗透情况。该企业脱硫塔内部存放碱片的网格层损坏,无法进行有效脱硫,现场存在异味。

属实

依法查处到位,限期整改到位。

1.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对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
2.5月30日该企业已和设备厂家签订采购合同,待设备到厂后进行更换。

阶段性办结

3

D3LN202605260033

阜新市阜蒙县卧凤沟乡的永安煤矿侵占土地建设洗煤厂,产生的污水直排河道,永安煤矿门前的湿地堆放建筑垃圾。

阜新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阜新县林草局主办,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卧凤沟乡政府协办,经查:
1.该煤矿位于卧风沟乡公官营子村,已于2017年5月关闭。所属洗煤厂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环保手续,已于2017年5月停产,部分设施已拆除。经无人机航拍、现场核实,不涉及侵占农田用地。因永安煤矿负责人已于2026年5月22日因违反限制高消费制度被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拘留,无法沟通核实占用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况和租赁协议,需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和业主调查。
2.该煤矿和洗煤厂已停产多年,厂区周边为耕地,西侧50米为河道,目前未发现向河道及周边耕地排水现场。
3.该煤矿门前湿地(河道)边缘堆放约2立方米建筑垃圾,占用草地约15平方米。卧风沟乡政府已将建筑垃圾清理,转运至公官营子村铺垫道路使用。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1.阜新县卧凤沟乡镇6月9日前核查洗煤厂土地租赁协议。根据具体核查结果,依法依规完成处理。
2.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该洗煤厂在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

阶段性办结

4

D3LN202605260094

对受理编号X3LN202605150086,处理情况不满意:1.阜新县泡子镇五家子村村干部,把山挖掉三分之一,非法采矿。地址分别在郭家屯村(村东侧西侧的山)、五家子村(东南角的山)、兴隆沟屯(北山和南山)、胜水屯(村后100米的山)、车家屯(村南侧的山)。2.郭家屯村的耕地(村东和村西)也被挖了,挖土售卖。3.五家子村牧原五场。郭家屯村牧原十一场,车家屯村牧原六场,从2019年都将污水直排绕阳河。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问题一由阜新县自然资源局主办,泡子镇政府协办。经查:
在举报村屯发现多处采坑,涉嫌存在非法开采行为。
问题二由阜新县自然资源局主办,泡子镇政府协办。经查:
发现郭家屯村存在多处采坑,涉嫌违法开采,需进一步核实开采行为是否破坏耕地。
问题三由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主办,阜新县农业农村局、泡子镇政府协办。经查:
1.投诉举报的三个养殖场环保手续齐全,均处于正常养殖状态,畜禽粪水经黑膜沼液池90天以上充分厌氧发酵,经检测达到农用沼液标准后,通过管网输送至协议还田地块,实现沼液还田。阜新五场、六场、十一场与绕阳河的距离分别为6公里、2.9公里、3.2公里,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直排绕阳河的情况。
2.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2026年5月22日委托第三方检查机构对三个场区周边的绕阳河河段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考核目标要求。

部分属实

1.对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整改到位。2.确保企业规范生产。

1.阜新县自然资源局下一步对涉嫌非法开采和破坏耕地的行为进行更深入的核实调查。
2.阜新县农业农村局持续做好企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工作,及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

阶段性办结

5

X3LN202605260130

海州区滨河路祥宇臻品小区1号楼有商户自用排烟道直排二楼窗下。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海州区和平街道主办,海州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协办。经查:
祥宇臻品小区1号楼一楼网点为某服装店,并非餐饮经营场所。该服装店二层隔有服装商品仓库及自用厨房,厨房内放置电磁炉、微波炉并安装家用吸油烟机,用于加热日常饭菜。由于该网点未设置公用烟道,油烟机排烟软管通过南侧玻璃窗向室外排放,排烟口位于二楼居民卧室窗户下3米。该厨房属于店主生活必备设施,且由于经营服装生意,不会做产生油烟的餐食,每周使用频率较低。

部分属实

化解邻里矛盾。

经与服装店业主协商,同意调整做饭方式,尽量使用微波炉热饭,减少油烟排放,化解邻里矛盾。

已办结

6

D3LN202605260042

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银通华府小区楼下某餐饮店产生油烟。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海州区和平街道主办,海州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协办。经查:
该餐饮店经营中餐(含少量川菜、不含烧烤),设置3个灶头。经现场调查,该饭店厨房内设置三台顶棚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工艺为机械预处理+高压静电吸附。经查询清洗记录,该饭店30—40天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但油烟排放口仍有异味产生。

属实

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达标排放。

该饭店负责人同意新增设一台油烟净化器并配备除味装置,并对现有油烟净化设施进行重新清洗维护,待设备维护安装后委托检测机构对该饭店油烟、异味进行检测,确保油烟、异味达标排放。目前该饭店已完成新设备安装及维护,6月9日进行油烟排放、净味效果检测。

阶段性办结

7

X3LN202605260139

1.阜新县泡子镇五家子村有人在土地上排放沼液,造成农田无法耕种。
2.阜新县泡子镇污水处理厂,未按设计方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仅建成一个简易沉淀池,未安装污水处理设备,不具备污水处理功能。2021年投运至今,从未正常运行,全镇生活污水直排。长期伪造运行记录,编造水质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直排污水。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问题一由阜新县农业农村局主办、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泡子镇政府协办。经查:
泡子镇五家子村有一家养殖公司,下设3个养殖场。养殖场产生的污水通过黑膜厌氧池进行发酵后形成沼液,与村集体或农户签订沼液还田协议,作为农作物粪肥进行还田。该场2026年共还田1次,还田时间为3月25日—4月25日期间,现场检查企业还田地块与还田协议相符,还田地块已无沼液积存。还田土地已于5月中旬完成了耕种,不存在土地闲置、撂荒的问题。
问题二由泡子镇政府主办,阜新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协办,经查:
1.阜新县泡子镇鸿达污水处理厂,2011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14年7月投入运行,采用“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系统”工艺,设计规模2000立方米/日。2019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19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23日)。因设备老旧,2021年4月,再次实施改造,将处理工艺调整为“A/O+人工湿地系统”。2023年7月完成阶段性环保验收(2021年改造工程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为解决运行成本问题,2026年5月再次实施改造,计划2026年7月完成。污水处理厂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有调节池、沉淀池、BFWS-MBBR反应器(2021年改造为AO)、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并非仅建成一个简易沉淀池。
2.经调阅2021年以来污水处理厂用电费用、运行记录、出水检测报告,发现2021年4月—2023年3月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期间处于间歇运行状态,污水处理效能不足,存在超标排放情况。2023年3月—2025年4月,污水处理厂持续运行。2025年5月至今,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运行,存在污水直排情况。
3.经核查,2021年至今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行记录不完整、信息缺失、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未按相关规范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及开展水质检测、部分时段未正常运行、存在出水超标情况。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就该厂未按时延续排污许可证、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环境管理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4.2021年以来污水处理厂自行检测报告均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出具,且部分检测报告数据表明出水水质存在超标情况,未发现编造水质监测数据情况,但存在自行检测频次不满足要求问题。

部分属实

1.养殖场规范运营
2.泡子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建设,稳定运行。
3.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阜新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强对全县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服务与指导。
2.泡子镇政府持续跟进污水处理厂改造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造。
3.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未办结

8

X3LN202605260068

2021年,彰武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辽宁鹏飞矿业有限公司下达了2次行政处罚,举报人认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阜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由阜新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司法局协办。经查:
1.2021年11月4日,彰武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存在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建设项目就投入生产和无证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局分别立案,各处罚款20万元,合计40万元。
2.该公司违法持续约6个月,未及时改正,且存在多项违法,两项处罚均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和“没有主观过错不罚”情形。
3.《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在收到告知后并未在法定时限内提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两起处罚均经法定程序,并由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目前实际执行到账18.846085万元。

部分属实

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案件处罚合规。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强化法制审核流程,在立案、告知、决定、催告、申请强制执行等关键节点,法制审核人员提前介入,把关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罚幅度和程序合法性,确保每个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应法规要求。

已办结

9

D3LN20260526005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东粮镇道力板上屯村,有单位挖地堆放固废,有异味,污染周边水环境。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阜新县自然资源局主办,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林草局、东梁镇政府协办。经查:
1.群众举报地点位于阜新县东梁镇双山堡村,是生活垃圾填埋场,共设置两个填埋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
2.经核查发现,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土地批复范围外占用其他草地,另外存在超出土地批复范围动用土地行为,地类为沟渠。
3.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偷排固体、液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县生态环境分局5月19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填埋场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要求。2026年5月27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填埋场地下水进行检测,目前尚未出具检测结果。

部分属实

退出超占土地,并整改修复土地和恢复草地植被。

1.阜新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队已下达整改通知书,令其于6月8日之前退出并整改修复土地。
2.阜新县林草局将依法予以立案,并责令责任单位于2027年6月完成恢复植被恢复。
3.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据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10

X3LN202605190047

2021年3月,阜新市中奉北海发电有限公司在阜新市新邱区大岗村、东五家子村风电项目,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阜新市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由市自然资源局新邱分局主办,新邱区住建局协办,经查:
1.该公司存在未取得用地手续情况下,提前开工建设行为。2023年3月,新邱区住建局依法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行为予以处罚。
2.2023年12月,企业补办《不动产权证书》,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属实

确保企业用地合规。

市自然资源局新邱分局、新邱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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