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一批、第十二批)

日期: 2026-05-30 浏览量:0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202652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阜新市交办第十一批、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7件(其中1件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该批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一批、第十二批2026年5月30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LN202605190096

阜新市阜蒙县王府镇哈拉哈村将村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在该村东侧的林地内,紧邻河道。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阜新县王府镇政府主办,县林草局、住建局协办。经查:
此处建筑垃圾约2立方米,主要来源于群众房屋拆除产生的墙体废料,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该建筑垃圾堆放点距离最近河道30米。

属实

完成建筑垃圾清运。

属地政府已于520日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运送至哈拉哈村小哈拉哈屯的村屯路段,用于铺垫道路坑洼处,目前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2

D3LN202605190077

阜新市彰武县平安镇马家村马家屯架子山西坡,有人毁坏林木,破坏植被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彰武县林草局主办,平安镇政府协办。经查:
1.通过现场勘验测量并比对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数据,发现有村民在该地块擅自开垦种植玉米,涉及违法开垦林地面积12.24亩、草地面积3.56亩。
2.现场有陈旧伐根26个,无新伐根,涉及时间久远未查出违法采伐主体。

属实

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1.彰武县林草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置,责令2名村民于20261030日前恢复林地原貌。
2.已对林场护林员及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

阶段性办结

约谈1,诫勉2

3

D3LN202605190089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伊吗图镇康土营子村的一公司破坏林地,设备运行有噪音异味。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阜新县伊吗图镇政府主办,县林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协办。经查:
1.该企业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鑫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回收废铁及化工企业废旧金属等经营行为,其中化工类废旧金属主要包含废旧反应釜、金属管道等物资。上述化工类废旧金属在拆除前,均针对可能残余化学品采用对应的化学试剂破坏处理、高温蒸汽清洗或清水清洗等措施彻底清除内部残余化学品,确认无有害物质留存后,再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化工园区内设专属查验站点,所有外运废旧金属运输车辆离园时均需核验检查,一旦查验发现物料不符合园区外运标准的,一律不予放行。
2.现场厂区无异味,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界进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检测,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3.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仅在日间生产,夜间不进行生产。在进行装卸货、分选、切割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4.公司法人为原住民,公司位于原住民自家院内,经营者对房前屋后林木实施采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故不存在违法毁林行为。

部分属实

规范企业生产,从源头降低噪声、异味对周边村民影响。

1.阜新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日常监管,严禁企业在夜间和午间休息时段进行作业,并要求工人在作业过程中避免野蛮操作,从源头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督促企业严禁回收不合格的废旧金属,从源头上消除厂区异味。

已办结

4

D3LN202605190038

阜新市海州区细河内有生活垃圾,河水有异味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阜新市住建局主办,海州区住建局协办。经查:
反映的海州区细河河段属细河城市中心段,为城市景观河段,河段总长11.7公里。经对河道水面、堤岸两侧及河道周边全面排查,未发现生活垃圾及其它漂浮杂物滞留,未发现异味问题。

部分属实

保持细河河道整洁。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持续开展日常保洁工作。

已办结

5

D3LN202605190017

阜新市阜新县福兴地镇新邱村九组,有人毁坏沙湾子树木。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阜新县林草局主办,福兴地镇政府协办。经查:
新邱村沙湾子地是村集体林地,2007年新邱村委会将该地块中的部分土地承包给村民个人,并依法申请采伐,采伐后进行了还林,其间一直林粮间作,部分面积因河水冲刷等原因导致地类现状发生了改变,部分面积三调调查时被调查为耕地,且纳入耕地保护红线,按现行政策已按耕地管理。经阜新县林草局及福兴地镇政府实地核查,未发现有毁坏树木行为。

部分属实

严防毁坏林木行为。

阜新县林草局将定期开展林地巡查,及时处置涉林违规行为。

已办结

6

X3LN202605190020

阜新镇同乃村多年前存在开山毁林行为。

阜新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由阜新县林草局主办,县自然资源局、阜新镇政府协办。经查:
1.同乃村在老村家洼山上存在一处早年采挖形成的老坑(约1亩),该坑形成至今已有二三十年,为当地村民民采及群采活动所致,采出土料多用于周边村屯村民建房、维修院墙,地类属性为针叶林、宜林荒山荒地。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且无明确的违法行为人,不予立案。镇村两级在2024年将该地块填平恢复,栽植油松,
2.2024年在该老坑东侧周边发现一起未经审批非法毁坏林地案件,共计0.8145公顷,因涉嫌刑事犯罪,阜新县公安局已于2026227日立案,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查办理中。违法行为人已于20245月完成油松还林,保存率达80%以上。

属实

恢复林地植被。

阜新县林草局定期开展专项排查,加强林地管护。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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