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1-19 浏览量:35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今年,国家生态环境部对我市开展2轮次大气监督帮扶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县辖区内的阜新力昌钢铁铸造有限公司存在“烧结机尾、高炉出铁场废气排放口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环境违法问题。10月17日,市督改办下发《关于做好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阜环督改办发〔2021〕96号),要求你县政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针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问题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截止2021年12月底,阜新力昌钢铁铸造有限公司烧结机尾、高炉出铁场废气排放口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问题,未按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也未明确整改时限。依据《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制度(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决定对你县予以 “红牌”警示,并将警示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
你县在警示期间应当严格按照问题整改措施推进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依据《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制度(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撤销“红牌”警示。
督办期限: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联系人:孙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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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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