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5-01 浏览量:7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第17批 2021年5月1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LN202104220037 | 新邱区长营镇胜利村西排土矸石山,在粉碎矸石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 | 阜新市 | 大气 | 1.西排土煤矸石取料点情况:长营子镇西排土共有煤矸石取料点4处(分别是:辽宁新睿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阜新市新邱区盛大煤矸石加工厂;阜新市新邱区坚实建筑材料厂;新邱区方利物资经销处)。四家煤矸石取料点仅对煤矸石进行取料和一级粗筛分。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煤矸石综合利用经营收益管理的意见》(阜政办〔2020〕31号),SPV公司(阜新百年国际赛道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加强对煤矸石取料点的环保及安全管理,设立了取料点安全文明生产公示牌,明确了各取料点环保、安全责任人和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2.西排土煤矸石取料点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西排土矸石山上无居民,距矸石山下最近2户民房直线距离约600米。3月18-20日对最近民房和距矸石山较近的胜利村开展粉尘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取暖期胜利村PM10日均浓度为102微克每立方米,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于4月21-22日再次委托监测机构对于距离取料点较近的胜利村村部及胜利村公墓采样点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PM10日均浓度为55微克每立方米,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综上:现阶段取料点已取消破碎环节,取料过程为一次性简单过筛、装车运输,为砖厂制砖提供固废原料。因此2020年以来新邱区通过煤矸石取料点规范整治工作,现在取料点已不存在粉碎过程,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但粉尘污染问题在过去的煤矸石资源使用历史中确实存在。 | 部分属实 | 为彻底解决煤矸石利用过程中的粉尘问题,进一步规范煤矸石利用秩序,2020年9月,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阜新市煤矸石综合利用经营收益管理的意见》(阜政办〔2020〕31号) ,新邱区废弃露天煤矿约24平方公里范围内煤矸石的集中使用和经营权正式移交给SPV公司。 5月30日前建设完善4家取料点的污染防治设施,并由SPV公司统一规范位于西排土场的4处砖厂取料点管理,加强巡查检查,严格要求取料点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有关环保要求,取消破碎工艺,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取料、装卸,有效控制矸石山上作业区扬尘污染问题。 | 办结 | 无 |
2 | X2LN202104220036 | 细河区恺徕酒店、星程酒店,空调噪音扰民。 | 噪音 |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细河区恺徕酒店、星程酒店”实为同一酒店,原名为“恺徕酒店”,现名为“星程酒店”。该酒店位于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81号,局北小区南侧,注册时间2009年8月,经营范围包括住宿服务、食品制售、会议服务等。 星程酒店于2020年7月15日开始营业,共有客房72间,累计安装普通挂式1.5匹空调70台,外挂机均安装在酒店北侧。其中,二楼外挂机28台,三楼外挂机29台,四楼外挂机13台。近期,该酒店日均入住房间30个,每日开启使用空调20余台。 | 不属实 | 为彻底核查群众反映的空调噪音扰民问题,4月24日细河区政府委托阜新浩城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酒店空调外挂机进行噪音监测(昼夜均监测),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经对该酒店北侧的局北小区16号楼和34号楼进行全面入户走访,居民普遍反应该酒店空调使用未影响正常居住生活。 | 办结 | 无 | |
3 | D2LN202104220046 | 阜新市新邱区益民街道阜新金德利热源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的环评手续造假,举报人认为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27页“本工程建设不涉及居民拆迁”的内容存在造假,实际上该项目沿线两侧都是居民区,与环评报告严重不相符 。 | 其他污染 | 此件所反映问题与2021年4月13日第七批编号为D2LN202104120090的交办件内容相同,新邱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是“阜新金德利热源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的环评手续造假,环境影响报告书第27页,本工程建设不涉及居民拆迁的内容存在造假”不属实:根据该环评报告书附件6“本项目沿线拆迁情况说明”,金德利热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自新邱站引出沿锦阜高铁路廊道铺设。本建设工程所涉及拆迁问题为锦阜高铁路改建所划拆迁范围,与阜新金德利热源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无关,因此“本工程建设不涉及居民拆迁”的表述正确。 二是“项目沿线两侧都是居民区”的说法不属实。经实地核查,金德利热源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沿线两侧,其中南侧无居民,北侧仅剩余1户居民。同时责成该项目牵头单位查阅由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指挥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市铁路办、区政府五方共同确认的《锦阜高铁路扩能改造项目阜新段房屋拆迁调查原始记录》,核定该户为锦阜高铁路工程的拆迁范围。因此,该项目沿线两侧无居民区,投诉内容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办结 | 无 |
主办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编:123000 Email:fxhbj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4号 辽ICP备2021000648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13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5101 网站举报邮箱:fxhb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