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 保护耕地

日期: 2021-05-06 浏览量:2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4月20日,阜蒙县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阜蒙县示范场临街25亩耕地一部分被建房和硬化,另一部分用于机械修理,噪声扰民,废机油随意倾倒导致耕地被污染。阜蒙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级领导立即组织召开案件交办会,各涉案部门即刻开始调查处理。

 经查,阜蒙县示范场临街25亩耕地位于阜蒙县建新路东段北侧,25亩耕地内现存两家农机经营企业(阜蒙县老六农机有限公司、阜蒙县祥瑞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和一家驾驶学校。阜蒙县祥瑞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占地总面积3720.73平方米,所占土地分别于2013年、2019年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租赁阜蒙县老六农机有限公司占地总面积5679.05平方米2011年与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阜蒙县凯隆驾校占地总面积15309.48平方米,2012年与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两家农机销售企业均从事农机具和农业机械及配件销售,未从事机械维修工作,销售过程中不使用机油,现场检查涉及地块及农机销售中心未发现倾倒机油现象。

根据调查结果,县农业农村局与上述三家企业终止土地租赁合同,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及构筑物、恢复耕地原状。目前违法建筑物及构筑物已全部拆除,涉案地块已全部恢复耕地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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