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5-06 浏览量:4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第22批 2021年5月5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LN202104270053 | 细河区龙畔家园27号楼1单元院内清理化粪池的淤泥随意堆放在小区内,无人清理, 恶臭异味扰民。 | 阜新市 | 土壤 | 细河区龙畔家园小区位于细河区六家子管委会龙腾社区,南临北新路、北临潜龙路。 举报人反映的“化粪池的淤泥随意堆放在小区内,无人清理,恶臭异味扰民”问题,经现场核实,淤泥为龙畔家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春季清掏化粪池时残留的污物。今年春季化冻后,该物业企业对小区内的排水管线、化粪池实施了清掏和疏通,对清掏的污物进行了清运,但由于清理不够彻底,在化粪池井周边有少量遗留。 | 属实 | 细河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六家子管委会来到龙畔家园小区,全面核实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当即开展处置工作,责令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对残留污物及周边卫生环境实施了彻底清理。同时,对地面存在破损和污泥的道板、下水井盖进行了更换。4月28日18时,现场全部清理、整治完毕,彻底解决了污物异味问题,改善了小区居民生活环境。 | 办结 | 无 |
2 | X2LN202104270002 | 阜蒙县化石戈镇来住营子村非法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造成800余亩林地被毁,违法砍伐树木26万余棵。 | 阜新市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阜蒙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项目于2016年11月12日经省发改委备案批准。项目使用林地41.233公顷,其中化石戈镇来柱村19.2877公顷。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相关文件要求,“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照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按照《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规定,光伏项目使用未利用地的,对不压占地表、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涉及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该项目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于2018年5月7日企业取得了《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阜林地许临[2018]2号)。该公司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共涉及112株油松,对于不影响光伏板铺设的全部避开没有采伐,对影响铺设的16株油松,在没有开具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采伐。 | 基本属实 | 针对擅自采伐16株油松问题,阜蒙县林草局于2020年9月29日对阜蒙县能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采伐化石戈镇来柱村油松16株的行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阜林罚决字[2020]第0902号):1.责令补种滥伐树木株数3倍树木,共计48株;2.处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共计1117.5元。该案行政罚款已交纳,补种树木已栽植完毕。 | 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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