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 2021年5月4日)

日期: 2021-05-06 浏览量:4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第21批   2021年5月04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2LN202104260045海洲区工商局局长王*在太平区塔子沟村保利集团火药库西300米处河道内建一鱼塘,养殖过程中非法抽用地下水,且养殖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到下流的河道内。鱼塘旁堆放的建筑垃圾污染河道。阜新市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地点为塔子沟村保利集团火药库西侧鱼塘,据当事人王某阐述及区农业农村局调研相关材料,“该地块为转包使用,主要从事水产养殖和休闲垂钓,水产养殖水源主要依靠鱼塘底部泉眼提供水源,逢干旱利用水井进行补水,年补水量约300立方米”。依据《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水产养殖业年取水量不足1000立方米,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非法抽用地下水问题不属实;该承包地块不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养殖废水直排河道问题不属实;鱼塘边堆放建筑垃圾为拆除违章建筑遗留地基,情况属实。部分属实太平区委、区政府责成水泉镇政府对该区域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水泉镇政府立即安排作业人员,出动钩机、铲车、翻车开展全天清理,经过1天的集中清理,目前清理地基180余立方米。预计30日完成建筑垃圾清理和覆土工作。办结
2X2LN202104260056彰武县高山台赵*研非法侵占林地600余亩,建设狗场、鸽棚、宾馆、饲料加工厂、搅拌站、建材加工厂,并非法采砂上百万立方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阜新市生态一、赵*研非法侵占林地600余亩建设狗场、鸽棚、宾馆、饲料加工厂、搅拌站、建材加工厂问题:           
    1.建设狗场占地面积7953平方米,2019年彰武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狗场用地范围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彰国土资设农备[2019]13号)。                               
    2.建设鸽棚占地面积5329平方米,2019年彰武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鸽棚用地范围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彰国土资设农备[2019]13号)。
    3.建设宾馆占地面积3659平方米,已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辽林资许准字[2017]3号);并于2019年取得用地手续(辽政地[2019]689号),属合法用地。
    4.建设饲料加工厂(原酒店配套设施钢结构库房)占地面积2528平方米,涉及占用国家公益林林地2114平方米,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5.建设搅拌站和建材加工厂占地面积11486平方米,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已调查核实不占用林地。
二、非法采砂上百万立方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彰武县水利局核实未发现河道内非法采砂现象,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现象。
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25日,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已对建设饲料加工厂(原酒店配套设施钢结构库房)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8157.4元,已拆除,已还林,但因干旱少雨保存率不高,要求赵*研继续还林,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监督实施,2021年4月30日前已完成。办结
3X2LN202104260015海州区和平路长安小区附近的锡纸烧烤店,露天烧烤,油烟扰民。阜新市大气锡纸烧烤店位于和平路长安小区附近工业街72-108号。经核实,发现锡纸烧烤店在门前人行道上放置烧烤炉和烧水锅炉,产生的油烟影响周边居民。属实海州区责成和平街道、区市场局、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落实此项工作,2021年4月27日上午,四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区市场局对其营业执照和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检查,商家均予以提供。同时,区综合执法局对其违规站道行为进行处置,责令该商户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室外烧烤炉和烧水锅炉。2021年4月27日晚,和平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检,发现该商户已将室外烧烤炉和烧水锅炉拆除。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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