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下发督办单后,辽宁采取了哪些措施?

日期: 2021-05-04 浏览量:6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429日晚,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就辽宁省群众环境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发出督办单,严肃指出辽宁省在办理群众举报工作中存在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举报数量多、案件办结率高而办理结果群众满意度低、违法问题查处不力等问题。

对此,辽宁省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积极开展整改工作。430日一早,辽宁省迅速召开提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会议,作出工作基础不牢、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作风不实、斗争精神不足的自我检讨。

针对辽宁省在边督边改方面存在的问题,辽宁省委书记张国清批示,对转办的举报案件,各市、县(市、区)要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要有紧迫感,尽快提高群众满意度。对整改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批示:对重复举报次数多的案件,要提级办理,省政府挂牌督办,省政府各位领导包市督导,确保问题解决、群众满意。

辽宁省副省长姜有为在提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会议上要求,各地区要对号入座、深刻反思、逐一整改,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从速从细、从严从实抓好落实。

针对信访属实率低的问题,会议要求,对情况不属实案件的认定、对问题的定性,是需要严格把握的第一关,各地区一定要慎重,不要轻易说“不”。调查不全面、不彻底,盲目认定不属实,不对问题进行整改,都是严重的问题。

针对重复举报数量多的问题,会议要求,对57件重复举报5次以上的案件,辽宁省政府将挂牌督办,由省政府领导包市督导、现场督查。要层层落实责任,既要压实各市的责任,更要进一步压实县区的主体责任。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推动问题解决,扭转当前重复举报多、群众满意度低的被动局面。

会议要求,各地区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针对反弹问题严重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会议要求,对未认真核实即认定不属实的,上报办结、群众再次举报的,能立行立改、却久拖不决的,与2017年督察和2018年督察“回头看”重复举报的,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的,向违法主体通风报信、包庇违法主体、帮助违法主体应对督察的,互相推诿、不履职尽责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泄露举报人信息等诸多情形,一经核查属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个别群众反映受到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或违法主体威胁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入调查。

对下一步如何提升群众满意率,会议要求,要严格把住核实、办理审核关,坚持以人民群众理解不理解、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对群众满意率低或群众不满意的,不能认定为办结,必须发回重新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加强实地抽查和电话回访。各地区要对案件办理情况逐一现场核查,现场较多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确保办理质量,发现办理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回头看”,省工作协调组要组织专人进行一定比例的电话回访。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晓度,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51日起,15个由省领导挂帅包市(沈抚示范区)、省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深入各市和沈抚示范区落实复核责任,细化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核查档案材料,实地踏勘核实,确保案件办理有结果、整改有实效。

同时,督察组已派出两个小分队赴沈阳和辽阳两地,对部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结果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办理情况。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