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11月12日)

日期: 2021-11-15 浏览量:21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2批   2021年11月12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LN2021LD1103FX02 阜蒙县阜新镇桐乃村原村书记赖某某从2013年至今在该村后山顶,毁林种地10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阜蒙县生态被举报的地块位于阜蒙县阜新镇同乃村北沟,属国家公益林。赖某某自2010年与同乃村签订集体林承包合同,合同期三十年。2011年开始栽植刺槐,株行距3*5米,但当时成活率不好,后栽植榛子,也没成活,后又补植山杏,直至2016年一直补植,现成活率在75%左右。树间间种玉米。部分属实林业草原局告知当事人不得再间种农作物,并按造林技术规程补植树木,保证树木正常生长。责成当地林业站加强监管。并发函至阜新镇政府,要求其加强林地监管,与当地养殖户、牛羊放牧人员签订协议,不得进入林地放牧和其他破坏林地和树木行为。护林员加强巡护,杜绝此类及其他毁林和破坏林地林木事件再次发生。阶段办结阜新镇政府对管护人员李志刚因管护不利解除合同。
2LN2021LD1103FX051.阜蒙县大巴镇杜代桥西南200米东侧砖厂毁林取土,破坏生态环境。2.阜蒙县大板镇满土沟村有一养羊养殖户,砍伐大量榆树喂养破坏生态环境。阜蒙县生态问题一:反映问题的砖厂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巴镇树堂新型墙体材料厂,投资人:张新,经营范围:煤矸石砖制造。经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老式轮窑砖厂,为2017年清规整顿项目。2020年10月根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散乱污”、工业炉窑企业及燃煤锅炉特别限制排放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经县工信局认定,该砖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第三类淘汰类,由阜蒙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举报的毁林取土行为,经聘请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测量, 取土面积为883平方米。位于大巴镇杜代村1林班68小班,森林类别国家公益林。经调查,此取土地点属于多年多次采土地点,当地村民自家零星用土垫路修道等常来此取土,属群采地点,本次是季显红为了修村上农用路也在此取了少量土,涉及203平方米。举报地点只有取土情况,未发生毁林情况。
问题二:经查,阜蒙县大板镇满土沟村现存养羊户38家。除王玉忠养殖户养殖羊320头左右外,其余37家均养殖羊30-40头左右。经林业草原局调查,在满土沟屯范围内没有大量的榆树林,也没有存在毁林状况,及报案记录。
部分属实问题一:林业草原局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作出阜蒙林草行罚决字[2021]010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立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已办结(1)大巴镇林业站护林队长齐八柱领导组织不力,免去齐八柱护林队长职务。
(2)护林员武振宇对其管辖的范围内林地监管不到位,予以解聘。
3LN2021LD1107FX01阜蒙县大固本镇梅力村牧原养猪场排放粪便至会德东岗子村玉米地,气味刺鼻,污染环境。阜蒙县大气辽宁阜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阜新一场生猪养殖项目),地址:阜蒙县大固本镇梅力营子村,法定代表人:李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21MA0U1QG7XT。经营范围:生猪养殖及销售。出栏能力4万头。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在此范围内无居民居住。2017年8月16日获得环评批复(文号:阜蒙环书[2017]4号),2017年10月2日开工建设,2018年4月1日建成部分主体、辅助、公用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具备了投产的条件,2018年6月5日完成调试并投入阶段性试运行,2018年9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
2021年11月8日,经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为阜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一生猪养殖场(简称牧原一场)。企业处于正常生产养殖状态,各项治污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养殖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职工如厕冲洗、洗浴等环节,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养殖过程中的猪的排泄(猪尿)、猪舍定期清圈废水等。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在收集池混合后先经固液分离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干粪送至沼渣暂存场堆肥、晾晒处理后统一收集外售,分离出的废水排入盖泻湖沼气池厌氧发酵后暂存于密闭的沼液储存池中,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在每年的4月及10月施肥季节两次作为沼液肥通过支农管网在田间以喷灌的方式对农田进行施肥,企业与大固本镇梅力村村委会签订了《沼液综合利用协议》,合同期限自2020年3月1日至2035年3月1日,梅力村村委会对牧原一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沼液进行综合还田利用提供施肥农田共3000亩,实际还田土地约1300亩。今年10月初,牧原一场开始按照协议地点进行秋季还田,并非排放粪便,未发现向非协议地块进行还田情况。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刺鼻气味。
不属实
已办结
4LN2021LD1107FX02细河区商贸城北门四斤烤肉店,地下排烟异味及排风系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细河区噪音、大气  经现场调查,四斤烤肉饭店二楼工作间安装有整套完善油烟净化设备,净化设备运转正常,贴近电工街路边有三处排风口。为彻底查明该饭店排风系统是否有异味及排风设备噪音扰民情况,细河区政府于2021年11月10日委托阜新浩城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饭店油烟排风管道进行油烟及噪音检测,11月12日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依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注(试行)GB18483-2001》及《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油烟及噪声均不超标。不存在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此案件不属实。不属实
已办结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