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阜新市工作协调组简报(第12期)

日期: 2021-11-05 浏览量:14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太平区力推环保督察重点案件整改落实

自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阜新以来,太平区高度重视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要求,多次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度,确保高标准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太平区接到交办群众环境信访案件总数6件(重点案件1件),已办结3件,其他案件正在落实推进中。

11月4日,太平区接到“电镀厂夜间生产时产生大量废水和废酸直接排放地下,严重污染地下水”重点案件后,区委书记陈磊、区长王柱迅速带领全区相关部门赴涉环保案件电镀厂现场办公,推动交办案件整改落实。在深入企业现场过程中,陈磊、王柱实地察看了生产车间、储存库房、窨井管网等设施,重点核实检查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运行、原料存储及废弃物处理等情况,并由区直专业部门审阅企业生产全过程关键环节控制记录及相关文件资料。

陈磊强调,生态环保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严肃对待,不容马虎。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紧守住生态红线,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针对此案件,一是坚持实事求是。要组织力量,联合执法,对当前发现的取用地下水、车间排污、管网建设、设备运行等问题,进一步理清线索,查清事实。二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通过取样检测、调阅文件、问询笔录等,对案件进行准确核查定性,并依法依规提出合理处置意见、制定有效整改措施。三是坚持跟踪问效。要督促指导企业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时限加快整改进度,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省督察组和市协调组。四是坚持举一反三。要通过交办案件的办理,主动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对区内类似环境问题开展同步梳理排查,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整改问题不反弹,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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