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2-21 浏览量:121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落实《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阜政发〔2021〕6号)精神,坚定贯彻“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推进阜新市建设成为格局合理、资源永续、环境安全、质量健康、人与自然和谐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升级典范,结合阜新市各生态环境分区实际,特制定各生态环境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一、实施要求
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在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开发建设、资源利用管控、环境监管与执法、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工作中应严格落实各生态环境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
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在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中要将各生态环境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不断强化各生态环境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硬约束和指导作用,推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基础支撑。
二、更新与调整
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各生态环境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反馈工作。
我局将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提出的更新调整意见,定期调整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主办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编:123000 Email:fxhbj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4号 辽ICP备2021000648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13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5101 网站举报邮箱:fxhb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