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7-31 浏览量:88 来源: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张鹏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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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
(2)承担全市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机动车尾气、噪声、光、固体废物、重金属、核与辐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
(3)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调查研究、技术推广、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方性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效果评估,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转型振兴和绿色发展等决策提供技术服务。
(4)承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参与全市生态环境数据整合、交换、共享、公开等工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污染源调查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减排等提供服务支持。
(5)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宣传教育事务性工作,参与推进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等工作。
(6)承担阜蒙县、彰武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信访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应急监测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95.9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82.6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8.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402.1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1.03%。主要是环境评估项目工作经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技术评估复核项目工作经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编制方案项目及两县监测站工作经费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1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86%。主要是待支付环评项目专家费等收入。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42.71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中心2025年度新增止损增收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1,281.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71.0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4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7.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6万元。
2.项目支出109.9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8%。主要包括环评项目专家劳务费及税金、分区管控项目委托业务费及两县监测站工作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8.89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中心2025年度新增止损增收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96万元。
主要是待支付环评项目专家费等原因形成的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82万元,增长34.29%。主要原因:中心2025年度新增止损增收项目,待支付专家费较上年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91万元,项目支出9.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34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2024年度财政负担4个月中心自收自支人员工资,财政拨款增多。与年初预算相比,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6%,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9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3.36万元,主要是驻村第一书记补助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驻村第一书记补助经费无年初预算,是后期追加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1.60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于2025年3月去世,去世后不发放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2.85万元,主要是在职全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心2024年末二次分配6人,2025年度新考入2人,其工资经费未计入2025年度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9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无年初预算,根据社保部门核算后追加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43.33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3.33万元,主要是在职全额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心2024年末二次分配6人,2025年度新考入2人,其工资经费未计入2025年度年初预算。
4.节能环保支出648.80万元,具体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648.80万元,主要是在职全额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心2024年末二次分配6人,2025年度新考入2人,其工资经费未计入2025年度年初预算,2025年度滚动工资及职级变动工资为追加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71.99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1.99万元,主要是在职全额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心2024年末二次分配6人,2025年度新考入2人,其工资经费未计入2025年度年初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其他支出9.77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9.77万元,主要是中心停车场改造、三家子水质监测项目及中心网费形成债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停车场改造、三家子水质监测项目及中心网费形成债务,2025年初无预算,为追加经费。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41万元,完成预算的63.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将待支付数据录入一体化系统后进入超控,国库未支付导致指标收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无此项支出。202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中心无此项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无此项支出。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中心无此项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63.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将待支付数据录入一体化系统后进入超控,国库未支付导致指标收回。比上年减少4.79万元,下降36.29%,主要是中心将待支付数据录入一体化系统后进入超控,国库未支付导致指标收回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公务用车保险、维修、保养及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8.02万元,主要包括中心在职全额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34.89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办公费、差旅费及办公大楼水费等公用经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中心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8.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4.75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30.73万元,自评平均分97.52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中心在2025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拖欠账款”、“援疆干部经费”、“驻村干部补助”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2万元,执行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中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扣缴工作。
(2)“拖欠账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7万元,执行数为9.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支付中心拖欠企业账款,均已签署债务解除协议。
(3)“援疆干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5万元,执行数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65.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发放中心援疆干部补助,其中未执行预算数部分为援疆干部差旅费,未执行原因为援疆干部报销剩余。
(4)“驻村干部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6万元,执行数为3.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发放中心驻村干部补助。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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