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物焚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 2021-11-10 浏览量:608 来源: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碧天鸿瑞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物焚烧项目(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物焚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1.网络查询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平台查询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spP-AyuJPxJziN6rfIhSg

提取码:1234

2.纸版报告查询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查阅方式:可通过以下电话、电子邮件或书信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1建设单位

名称: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418- 6327769;xiangyang.li@kingchemchina.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名称:北京碧天鸿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28号

联系人:常经理

联系电话:010-8069884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936482502@qq.com亦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10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