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物焚烧装置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 2021-08-26 浏览量:341 来源: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骆文彬 文字大小: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物焚烧装置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物焚烧装置项目(二期)

建设项目地点:辽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主要建设内容:废物焚烧装置项目生产设备、主要生产工艺系统、生产辅助设施等,设计处理能力为70吨/天,主要处理内容为高盐废水(含高COD工艺废水)和废溶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418- 6327769;xiangyang.li@kingchemchina.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北京碧天鸿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28号

联系人:常经理

联系方式:010-80698846;93648250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是以上电话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意见。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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