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 2021-04-30 浏览量:239 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第3次补报   2021年4月29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2LN202104130043阜新市新邱区赵家沟村有5家村民经营的大型养猪场,养殖量均在500头以上。5家养猪场都在各自养猪场附近挖了池子,并将猪粪直排至池子内,然后用水把池子内的猪粪冲刷到周边土地上,导致村内用于饮用的地下水被严重污染。同时,臭味严重扰民。阜新市大气经调查,该村现有当前存栏量大于500头的1户(阜新康大种猪繁育场),存栏量200-500头的4户(秦*亮、王*生、于*海、王*军)。
1.信访人举报的“阜新市新邱区赵家沟村有5家村民经营的大型养猪场,养殖量均在500头以上”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赵家沟全村当前存栏量500头以上的养殖户只有1户,为阜新康大种猪繁育场。
2.信访人举报的“5家养猪场都在各自养猪场附近挖了池子,并将猪粪直排至池子内,然后用水把池子内的猪粪冲刷到周边土地上”问题部分属实。赵家沟当前存栏量大于500头的养殖户1家,为阜新康大种猪繁育场。该繁育场已于2017年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经现场核实,当前存栏量795头,猪舍8栋。该户采取干湿分离的粪污处理方式,设有2个粪污贮存池和1个粪便贮存场,均采取防水防渗措施,定期清掏,未直排到周边土地上;粪污经一定时间发酵后,用于周边地区的农地还田灌溉,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通过对全村其余养殖户的排查,存在以下共性问题:该村部分养殖户建设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贮存池,但其中少数散户粪污贮存池未做防渗处理;部分养殖量较小的养殖户未建设粪污贮存池,产生的少量污水和粪便混合清理后用于还田;绝大多数养殖户未建立防雨防渗的粪便贮存场,采用露天堆放的方式,一定时间发酵后用于还田利用。
3.信访人举报的“导致村内用于饮用的地下水被严重污染。”问题不属实。该村未接入自来水城市管网,425户居民饮用水源来自村部集中井水或自家井水。已于4月23日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对赵家沟村三组2户居民饮用井水进行监测,总大肠菌群等37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限值。
4.信访人举报的“同时,臭味严重扰民”问题不属实。已于4月18日和4月22日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对赵家沟村三组的环境恶臭气体进行监测,选取三组上风向点位1个、养猪场厂界下风向点位3个,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1.粪污贮存设施的建设完善:养殖户要建设具有底、壁防渗、顶部加盖的粪污贮存池,农业部门和镇村做好行业指导和日常监管,统筹将日产日清的粪便统一运送、统一处理、综合利用。
2.及时妥善处置现有畜禽粪污:在标准化粪污贮存池建成前,长营子镇赵家沟村要组织力量完成现有堆存粪便的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3.粪污规范管理与资源化利用:全村生猪养殖户应及时清扫圈舍,保证粪污日产日清,污水和粪便统一汇入粪污贮存池,贮存池加设防臭盖。赵家沟村要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量产有机肥项目,定期收集每户养殖户粪污贮存池的粪污,统一运送用于制作有机肥等综合利用。
4.开展全村畜禽养殖专项排查:对全村所有养殖户进行全面摸排,并做好日常监管,发现同类污染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办结
2D2LN202104140004阜新市新邱区赵家沟村大唐煤制气的蒸发塘占用基本农田600多亩,距离居民区不足10米,异味扰民,且修建蒸发塘时破坏马路,导致车辆改行土路,扬尘污染严重。阜新市大气群众举报所述“蒸发塘”经核实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厂外事故水池,用地符合工程项目用地规定,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和破坏马路的问题;积水水质和环境恶臭气体监测结果表明,符合地表水四类水体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现场部分土路,偶遇恶劣天气存在扬尘现象。
根据《关于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配套(厂外事故水池和厂区外接道路)工程核准的批复》,交办案件所述“蒸发池”核实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厂外事故水池。目前企业尚处在建设收尾阶段,一直未生产,因此该事故水池建设至今一直未使用现已彻底废弃,今后也不计划使用,目前该区域土地作为国有建设用地处于闲置状态。
1.信访人举报的“阜新市新邱区赵家沟村大唐煤制气的蒸发塘占用基本农田600多亩”问题不属实: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厂外事故水池总用地面积36.2732公顷,已于2012年取得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配套(厂外事故水池和厂区外接道路)工程用地的批复》,同意将合计23.3289公顷土地作为该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阜新市自然资源局于2012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的方式获得该块共计36.2732公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我区永久基本农田于2016年划定,2017年4月通过市级验收,经核查新邱区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该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用地符合工程项目用地规定。
2.信访人举报的“距离居民区不足10米,异味扰民”问题不属实:经实地确认,厂外事故池绝大数区域无积水,只有南侧局部地势低洼处有少量积水,为冰雪融化和雨水,现场无异味。厂外事故池西北侧边缘距离不足10米有6户民房,现居住2户,积水处距最近居民居住区约1公里。已于4月14日委托监测机构对积水水质和环境恶臭气体进行监测,积水水质总体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要求,环境恶臭气体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信访人举报的“修建蒸发塘时破坏马路,导致车辆改行土路,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基本属实: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厂外事故水池征地范围内占用的农村道路均取得辽宁省人民政府用地许可,符合工程项目用地规定,不存在破坏马路问题。经实地确认,厂外事故水池北侧村屯道路以柏油路为主;西北侧有部分土路,路面硬结情况较好,有少量浮土,厂外事故水池东侧和南侧均无居民。2012年厂外事故水池建设以来附近居民有正常出行路径,现有居民区除附近居民自有车辆外其他车辆通行极少,偶遇恶劣天气存在扬尘现象。
部分属实1.4月16日根据本地降雨实际情况,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员工30余人,对厂外事故水池现有积水彻底进行清理,已实现立行立改。
2.要求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厂外事故水池管理,严防附近群众倾倒生活污水和垃圾。
3.要求镇街加强道路管理,合理规划路线,事故水池南侧靠近居民区内设置禁行标志,禁止大车通行。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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