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智能无人系统规划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 2021-03-29 浏览量:324 来源:辽宁绿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法规,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阐明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确保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智能无人系统规划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智能无人系统规划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位于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韩家店板块内。占地面积25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能力为10000t/d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书,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开展公众参与等。

三、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韩家店板块内

联系电话15940634091

联系人:郑冠军

评价单位:辽宁绿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0418-3886777

联系人:张女士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工作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咨询电话及通信地址反应相关信息。

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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