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3-08 浏览量:717 来源:阜新亚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季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要求,阜新亚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200.5吨精细化学品系列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1.项目名称:阜新亚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200.5吨精细化学品系列项目
建设单位::阜新亚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地址: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3.建设内容:主要建设生产车间5座(B1~B5),其中预留生产车间1座(B4)、车间辅房、仓库、办公楼及相关附属设施等;主要购置反应釜、冷凝器、离心机、蒸馏釜、计量槽、尾气吸收塔、真空机组等设备。主要产品为:对氨基苯乙醚、邻氨基苯乙醚、2-(2-甲基苯氧甲基)苯甲酰甲酸甲酯、2-(4’-二甲基氨基)苯基-6-甲基苯并噻唑、1,3,3-三甲基-2-亚甲基吲哚啉乙醛、1-(1-环丙基乙基)-1-(4-氯苯基)环氧乙烷、5H-[1]-苯并吡喃[2,3-b]吡啶-5-醇、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4.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QH5TYWFx 密码:ft636b
5.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阜新亚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7701535814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7.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8.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lvheia@163.com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0.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4-67797000
2021年2月25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编:123000 Email:fxhbj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4号 辽ICP备2021000648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13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325101 网站举报邮箱:fxhb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