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土壤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计划

日期: 2020-12-16 浏览量:221 来源:凯莱英医药化学(阜新)技术有限公司 文字大小:

  凯莱英医药化学(阜新)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凯莱英医药化学(阜新)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度检测报告-土壤》(阜浩环检 2020-005-005-002)的检测结果,制定土壤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计划如下:

1、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我司对本企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当造成土壤污染时,将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项土壤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重点对生产区、原料区、储存区和废物堆放区等开展排查工作。

4、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时,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5、对生产装置、车间、储罐区、收集池等重点部位,采取硬覆盖等措施,避免对土壤造成污染。

6、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环境污染事件涉及土壤污染的,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应急措施,制定并落实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方案。

7、每年度定期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工作,针对检测结果制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计划或整改措施;履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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