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9-25 浏览量:891 来源: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80吨农化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80吨农化产品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辽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氨基-4,4,4-三氟巴豆酸乙酯年产500吨,7-氟-2,3-二氢-1,1,3-三甲基-1H-茚-4-胺年产300吨,诺卡酮年产100吨,氟唑磺隆年产80吨,共年产980吨产品。
新建生产车间(K302)附属公用工程系统、车间附属配电及控制室,新建丙类仓库2座,其他利用园区及厂内已有的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配套设施,不再新建。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4046.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33.7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8%。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经理
联系电话:0418-818528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北京碧天鸿瑞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经理
联系电话:1381107805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936482502@qq.com)或是以上电话(0418-8185286)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意见。
主办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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